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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名特优教师公告

来源:徐州市恒升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12 已访问:3133 次

为全力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教育新高地,选拔优秀人才,满足教育工作需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特级教师、大市级名教师、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大市级骨干教师,共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学科、人数

选调单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

选调学科、人数: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共3人。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二)获省特级教师称号者,获大市级名教师、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大市级骨干教师称号者:目前在教育岗位,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担任高中课程5年以上,能胜任高中循环教学。

三、人才政策

高层次教育人才: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已认定的省级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者;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和省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核心成员;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获奖者、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符合公开选调条件且最终录用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投递

(一)报名方式:以材料投递方式进行报名。

(二)材料投递: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办公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以及荣誉证书等。同时邮寄所在单位的提供的在编教师证明原件。

(三)材料投递时间:2018年7月20日前。

五、现场验审材料

(一)现场验审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二)现场验审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大庙红绿灯往北800米)。

(三)现场验审材料:现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原件。

六、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形式主要为微型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成绩80分,答辩20分。考核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微型课: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省略学生活动环节)。现场答辩(5分钟)。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核成绩并列者,按微型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微型课成绩还相同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按微型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微型课成绩还相同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按微型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微型课成绩还相同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服务期为8年,8年内不得流动。

十、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联系电话:1395215393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招聘咨询电话: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纪检监督电话:8793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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